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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戶被剝兩層皮 政府在幹什麼?「政府在幹什麼,怎麼可以容許保險公司慫恿客戶把高預定利率保單解約去買新保單,保戶光佣金就要被剝兩層皮!」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長周國端氣憤地說。 過去三年來,早已有多家保險公司悄悄要求旗下業務員,鼓勵傳統型保單客戶解約,去買投資型保單。比較有良心的採取防禦型,業務員只有在客戶詢問,或被其他保險公司挖牆腳的情況下,才讓保戶轉換。比較沒有良心的,當鋪根本是以高佣金鼓勵客戶轉換,來舒緩自己的財務壓力。業務員也樂得再賺一次佣金,荷包滿滿。 一般而言傳統型保單前五年是佣金的高峰期,第一年保費的四成到五成是佣金,第二年第三年則是一成為佣金,第四年、第五年則是五%。換言之,保戶在前五年就已經剝過一層皮了,佣金相當於第一年所繳的保費。 投資型保單是,以某家保險公司連結基金的年繳保險來看,第一年佣金占保費四成,第二年、第三年是一借款成,第四年、第五年則是五%,跟傳統保單差不多,除此之外,每一年都要再收帳戶管理費等。如果保戶在保險業務員慫恿下,把一張已經繳了六年的保單解約,重新購買投資型保單,等於是剛繳完上一張保單的佣金,同一筆錢又被剝第二次皮。 保險業者表示,儘管多數保險公司會推出一些轉換的優惠,但轉換後,或多或少還是要扣佣金,這部分業務員行銷時不會提。 根據消保會日前的決議,如果業務員沒有把保單支票借款條款解釋清楚,沒有告知客戶,投資型保單可能會有的風險,則涉及「不當行銷」,消費者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訴,要求回復原本的傳統型保單。銷售投資型保險時,金管會規定必須表列保戶「佣金」的收費標準。但要不要告訴客戶,保單轉換會被剝第二次皮,則屬於模糊地帶。過去三年如果已經轉換保單的客戶,可不可以不知道自己會被抽兩次佣金,主張不當行銷?金管會官員表示,這涉及舉證的問題,可能得視個案信用貸款而定。 「能不能回溯,還是要看金管會態度而定,」一位保險業者認為,如果金管會認為消費者保護最重要,那不妨回溯過去三年,契約轉換的保戶,應該可以重新思考自己的轉換意願。如果保戶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被剝兩層皮,也可以視為不當行銷的一種【2006-02-20/中國時報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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